上次與朋友聊天不知不覺又講到日本動畫片「神隱少女」,大概是剛談過早安少女組與傑尼斯少年之類的組織,所以焦點不知不覺放到了有戀女童癖(Lolita Complex)的「無臉男」身上,而影片中無臉男跟著少女千尋的行為,又根本是一個盯梢客(stalker),結果盯梢客竟成了那次聊天中揮之不去的話題。盯梢客的意思是某人保持一段距離靜靜地跟蹤、窺視另一個人。感覺上有點像狗仔隊(paparazzi),但狗仔隊在新聞炒作完後就會走開,被這種具有變態性質的跟蹤者STALK上的話,受害者會覺得自己有了背後靈,甩也甩不掉。

基本上盯梢客不會接近受害者,會保持一段相當的距離,所以受害人甚至搞不清楚到底是誰在STALK自己。法律似乎也頗難制止這種行為,因為STALK實際上並沒有以言語或肢體暴力施加於被害人,只是看看而已,甚至不是偷窺,而只是在一般人都看得到的公共場合進行「觀察」。我記得沒錯的話,盯梢客大多因受害者的精神損失被處以高額民事賠償,並在刑事上被處以禁止接近受害者某某距離(如方圓幾里),或勒令遷徙到別的城市。台灣迄今似乎沒有鬧出盯梢客的新聞,以目前媒體嗜血的性格,沒有這類的新聞表示沒有發生這種事情,但近年來日本卻有,看來STALK亦是「現代化」進程的負面指標之一,而我們的社會還沒這麼變態。

例如日本竟然有「夜逃屋」(Yonigeya)這種服務業,專門幫走投無路的人甩開暴力的丈夫、高利貸討債、黑道集團或盯梢客等等的糾纏,這種公司將私家偵探、搬家公司與心理醫生的業務合而為一,協助顧客收拾細軟遠走高飛。根據報導,日本已有數十家「夜逃屋」,這些公司雖然號稱合法經營,但執行業務的手段其實遊走在法律邊緣,有些甚至提供「再生」服務,提供偽造的身分證件,讓客戶隱姓埋名、展開新的生活。盯梢客雖然只是令人想要逃脫的理由之一,但「夜逃屋」令我聯想到存在主義大師沙特(Jean-Paul Sartre, 1905-1980)的戲劇《沒有出口》中的名言:「他人即是地獄」,或許從存在主義的立場來看,人總是活在他人的目光下,一輩子無法掙脫的人際關係,根本是某種盯梢客式的網絡,不知有多少人的生活,其實是為了「鄰居的目光」而奮鬥呢!

正因盯梢客什麼都沒做,所以才可怕,因為什麼都做得出來的潛力隨著時間增長累積。日本崇拜明星偶像的行為,其實也算發展到STALK的程度了,只不過目標是「商品」(如濱崎步說自己知道自己是商品),所以是社會與法律所允許的「粉絲」(fans)。這表示,人類有長期觀察與蒐集某一對象物的興趣與需求,甚至,這種傾向與宗教虔誠及科學精神並無本質上的差別。一想到這裡,就想到各種蒐藏家其實是STALK上某種事物或某種事物的「概念」,而歷史家則根本是盯梢客上某位古代人,果真是「玩物喪志,玩人喪德」呀…而我現在呢?豈不是STALK上盯梢客了?唉,聊天真是太可怕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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